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3-6898181
通讯地址:怀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754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京北•中央公园 (二期)项目 |
怀来县沙城镇 工业街南侧 |
河北建海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金珏岩土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怀来县沙城镇工业街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0′58.83″,北纬40°23′2.73″。法定代表人:陈建太,总投资9578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地面积76398.481平方米,建筑面积2597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2层住宅楼1栋、26层住宅楼5栋、26层(局部18层)住宅楼4栋、27层住宅楼2栋,以及2层商业楼2栋、1层非机动车库和卫生站、公厕、门卫室等配套附属设施。 |
2018.01.22 —— 2018.01.26 |
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